有效和全面的措施引入到解决塞浦路斯问题的地契
内政部部长NEOCLIS SYLIKIOTIS议员
2009年7月22日 ,
一段时间以来,一直存在一种尝试,主要是从国外媒体的推动,目前由于楼市投资不可靠的地方发出地契的问题,塞浦路斯共和国。 内政部和我曾多次,以多种方式,指出这些指控是完全不可持续的,并且,在任何情况下,他们无视我们认真努力,发放产权证,在塞浦路斯的整个系统的改革。
我们的政策旨在刺激楼市,在塞浦路斯的引入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和全面的的做法。 在这方面,内政部已完成起草的四个关于产权登记和建设许可手续的法例的修订。 四个法例的修订,主要旨在解决当前程序的全依赖全面的住房项目发放的意志和所有者卖主主动独立的居住单位的业权契据。 此外,规定将出台,这将使主管当局鼓励开发商申请发出地契。 此外,该措施将带来新的法规,这将使某些违规行为,不包括允许在这种违规行为的赔偿施加适当的条件和义务,建筑物的许可证问题。 事实上,修订的规划制度的重大改革,将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发放产权证,确定当前系统中的几个问题的解决方案提供的系统。 总体而言,拟议的修订将有助于加快发出地契,而我们的目标是在2010年年中发行约20.000地契。
从本质上讲,因为法例修订建议,加速这一进程,并删除发出独立的地契,每个个别单位在更大的发展的障碍,任何受屈的买家将有现成的申请法庭命令的选项,这实际上将责令卖方转让契上的买方名称。 如果卖方仍然拒绝,法庭命令另一方强制转让契。 此外,修正案将允许当局强制执行罚款的任何不愿卖方,以鼓励及时的反应和卖家的合作,而部长将有权宣传卖家的名字,谁不与当局合作,对这些程序。 这些显着的改善必将受益,不仅新的购房者,但也已经签署这样一个合同,购买公屋单位,是一个发展项目的一部分人,并找到他们的地契困难。
尽管减少引入新的立法规划制度的改进和改革,以及发放产权制度这个死结,我们有决心,在这里必须澄清,即使是现行制度和现行法例保护购房者和他们的主人翁地位。 在这方面,任何受屈的买方,卖方拒绝遵守其义务和地契转让给买方所有者,可以向法院提出上诉,反对。 它也必须成为明显的买方在塞浦路斯的不动产所有者的主人翁地位是绝对安全的,不可挑战的,只要买方业主提交了购买合同,土地和测量部的。
最后,我要强调,在塞浦路斯政府控制的一部分,一个物业卖方破产的情况下是相当罕见的;事实上,我们对这个纪录是远远高于大多数其他欧洲国家。 在这个意义上说,在塞浦路斯的楼市是稳定和安全,以及物业买家必须是绝对可以肯定,他们的投资安全,事实上,物业投资在塞浦路斯比别处更安全。 的指示,我可以提到,尽管全球金融危机和世界各地,并在欧洲大部分地区的楼市崩溃,在塞浦路斯的房地产市场是非常健康,仍然在正增长。 此外,还有一些,不要忘记。 这和没有权力在任何地方都可以不断挑战购房者下控制的塞浦路斯共和国境内的不动产的产权或所有权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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